就业指导中心2023年就业见习生招聘通知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2〕5号)有关要求,进一步做好我校就业见习工作,帮助毕业生通过见习实践提升就业技能、积累工作经验、增强就业竞争力,实现更高质量和充分就业,现面向2022、2023届毕业生招聘就业见习生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
1.2022年12月毕业且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;
2.2023年应届毕业生。(研究生在本科期间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得再次报名)
二、招聘岗位及名额
1.就业办公室2人
2.就业市场部3人
3.基层就业部3人
4.就业指导部3人
5.就业信息部3人
三、招聘条件
1.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;
2.学有余力,能保证工作时间,工作日每天保证4小时在岗;
3.工作认真负责、勤奋踏实、积极主动、服从安排,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;
4.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优先。
四、见习期限及补助
见习生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上岗,见习期限为3—12个月,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个月,最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。
学生见习期间,享受政府提供的见习生活补贴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,政府见习生活补贴按自然月份计算,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。
五、招聘及见习流程
1.报名和资格审核
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见习岗位的学生,在2月17日前填写《就业指导中心就业见习报名表》(见附件),纸质版提交至南绣山就业指导中心105办公室。
2.选拔和录用
2月22日前,就业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,确定选拔方式并确定录用名单,名单确定后,由就业中心统一组织岗前培训、见习期间集中培训,并配备指导老师对见习生的业务、思想、生活等方面进行指导、帮助。
3.见习生考核
每月末,各指导老师将根据岗位职责及出勤情况对就业见习生进行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至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,见习人员需将月度考核表、考勤表纸质版资料提交至杨凌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签字并确认,方可领取见习补贴。
见习期满后,就业中心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,进行测评及技能考核水平反馈,并颁发见习证书。
联系人:刘庆麟 联系电话:87082014
就业指导中心
2023年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