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大力实施“人才兴昌”战略,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,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
一、引进对象及条件
(一)引进对象
1.以 2023 年应届“双一流”高校毕业生为主,本科学历可放宽至往届 2 年以内,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往届 3 年以内。
2.进藏意愿强烈,符合条件的 2024 年在校学生也可以报名。
3.优先引进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生。
(二)引进条件
1.政治素质好,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。品行端正,成绩优异。
2.进藏意愿强烈,有志愿服务西藏、长期扎根西藏、建设西藏的思想准备。
3.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(1993 年 7 月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 35 周岁(1988 年 7 月以后出生)。
4.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,能够适应高原地区气候环境。
5.具备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。
6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三)有以下情形的,不予引进
1.不符合人才引进有关条件规定的;
2.结(肄)业的毕业生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;
3.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不予引进的情形。
二、相关待遇
通过资格审查、面试笔试、政审体检等程序被录用后,将根据工作所在地相应海拔类区,发放一次性安家费,享受西藏干部职工同等待遇。
三、引进程序
(一)网上报名。根据报名条件和所学专业,填写报名登记表,与本人身份证(正反面)、在校期间所学科目成绩单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、学籍验证报告备案表等相关扫描材料一并上传指定邮箱(cdrcyj2023@163.com)。
(二)资格审查。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(三)面试笔试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,组织面试、笔试,时间地点视情况而定。
(四)政审体检。通过面试、笔试合格的人员,由拟引进人员所在院校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意见。体检由拟引进人员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有关规定和工作组提供的体检表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(体检费用自理),并将体检表原件提供给工作组。
(五)录用派遣。由昌都市委组织部将拟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区党委组织部审批后,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。引进人员到工作单位报到后,进藏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报销。
(六)签订协议。拟引进人员必须与昌都市委组织部签订就业协议,引进后在昌工作年限不少于 5 年。
四、工作组组成人员
组长:孔 令 伦 13518958023
成员:
青麦泽珍 18180540355
杨 枝 峰 18808876861
季 立 志 13989958108
附件:
西藏昌都市人才引进工作组
2023 年 7 月 1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