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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高校及科研院所】湖州交通技师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公告

作者:  来源:  发布日期:2023-04-06 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浙江省湖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,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(教科研究岗位,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)。现就具体报名等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网上报名

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
1.报名时间:2023年4月6日9:00—4月30日17:00

2.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,在规定时间内登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,如实填写报名信息,逾期不再受理。

湖州交通技师学院.png

3.报名人员须拍照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:本人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等材料(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)。

4.尚未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,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。

二、资格审查

2023年5月10日前,按规定对应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后,学院通过报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送《考核通知书》。

应聘人员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学位证书;社会人员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学位证书;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5月1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。

三、考核

考核采取面试方式,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综合素质、专业基础、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。考核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四、体检

依据考核成绩,按拟录用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工作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、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82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**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
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体检结果合格者,确定为考察对象。

五、考察

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规定执行。

六、公示聘用

根据考察情况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(http://hrss.huzhou.gov.cn)向社会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规定办理事业编制聘用手续。

七、其他

1.应聘者放弃体检、体检不合格、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,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2.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湖州市交通运输局(组宣人事处)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,电话:0572-2021760。

3.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,请直接咨询湖州交通技师学院(组宣人事处),咨询电话0572-2970763 。

4.其他未尽事宜由湖州交通技师学院负责解释。


附件: 招聘单位简介

湖州交通技师学院

2023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