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才引进政策

【河北保定定兴县】来定兴留定兴就业创业人才政策

作者:  来源:  发布日期:2023-04-25  浏览次数:

本措施发布后来定兴留定兴就业创业的以下人才:

A类人才: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(42所)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该院校、科研院所评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。以上人才要求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。

B类人才:非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(42所)全日制博士研究生;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;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(42所)全日制硕士研究生。以上人才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。

C类人才:非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(42所)全日制硕士研究生;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;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(42所)本科毕业生;高级技师(技能等级一级)。以上人才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。

D类人才: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;技师(技能等级二级)。以上人才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。

E类人才: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,年龄要求在25周岁及以下。

三、主要措施

(一)欢迎落户定兴

上述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我县办理落户,办理落户和准迁手续时,优先办理,即来即办。支持企业设立集体户,用于招聘的人才落户。对首次落户我县A、B、C、D类人才每人发放5000元落户奖励,E类人才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。(责任单位:县公安局、县人社局、县财政局)

(二)助力安家乐业

给予生活补贴。按照A类人才10000元/月,B类人才5000元/月,C类人才3000元/月给予生活补贴。享受生活补贴不超5年。D类和E类人才享受保定市《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保留保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》中的“房租补贴”政策,享受“生活补贴”的各类人才不能同时享受“房租补贴”。(责任单位:县人社局、县财政局)

上述人才(含公务员、选调生,不含调任干部),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(聘用)合同并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,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半年以上的,以家庭为单位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享受下列优惠政策。

1.给予安家费补贴。按照A类人才每人25万元,B类人才每人15万元,C类人才每人6万元。

2.给予购房补贴。A类人才按房价40%予以补贴,B类人才按房价30%予以补贴,C类人才按房价20%予以补贴,D类人才按房价5%予以补贴。购房优惠面积最高不超120平方米,房价以购房合同和发票为准,最高每平方米不超7700元。

安家费和购房补贴,分别于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和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后,按5:5的比例发放(购买现售房一次性发放),家庭成员中多人符合政策的只能享受1人次。

所购住房不含二手房,8年内不得上市交易。在定兴工作不满5年的,所享受政策折合价款退回,2年以内的全部退回。(责任单位:县公安局、县人社局、县财政局、县住建局、县自规局、县审批局)

(三)拓宽引进渠道

1.35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为县外在编在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具有定兴县户籍,或本人配偶、父母、公婆、岳父母具有定兴县户籍,或上述关系人属于定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,根据全县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可通过选调的方式引进我县工作,视情况落实相应岗位。

2.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博士(硕士)研究生、“双一流”大学本科毕业生,采取选聘方式入职,其中选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受岗位限制纳入事业编制。(责任单位:县委组织部、县人社局、县财政局、县委编委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