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首页
  2. 就业手续
  3. 改派服务

毕业生改派申请流程

为规范毕业生就业秩序,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,加强对毕业生签约行为的监管,特对我校毕业生改派做出如下规定:

 一、每年就业方案确定之后,毕业生申请解除就业协议且需要重新办理《报到证》的,按改派处理。

 二、办理改派的政策规定及要求:

1.毕业生只能申请改派一次。

2.改派受理时间为每月月初收取改派材料:月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。

3.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(包括劳动合同、用工证明等)并以此派遣的毕业生,改派时效为两年。

4.凡办理灵活就业、自主创业、出国留学、就业因难以及未就业被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,改派时效为三年。

5.凡符合第4条且新签单位在原报到单位所辖范围内由原报到单位审批并办理,无需回校办理改派手续。其他情况需返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。

6.超过改派期限的毕业生如需再调整就业单位,按在职入员有关规定办理,改派申请将不再受理。

三、办理改派的程序:

1.毕业生须登录就业指导中心,在“就业手续—改派服务”中查看改派申请流程。

2.下载填写《陕西省高校毕业生改派申请表》,并由学院签字盖章。

3.将改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就业指导中心103A服务大厅。

4.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材料。

5.材料齐全,登记受理。

6.学校集中前往教育厅办理改派。

7.领取人及时领取新报到证。

四、改派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:

1.申请条件:

①取得毕业证2年内(初次派遣回生源地的,改派期限为3年内),只可以申请改派一次;

②西部志愿者期满后2年内,只可以申请改派一次;

③放弃上研、上博的,在其取得退学证明后,只可以申请改派一次。

2.申请材料:

2.1用人单位到用人单位申请报到证:

①原用人单位解约函(离职证明)复印件;

②新用人单位接收函(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)复印件或协议书原件;

③原报到证原件;

④经学院签字盖章的《陕西高校毕业生改派申请表》。

注:用人单位无用人自主权,档案、户口需在代理单位托管,还应提交代理单位接收函(或在协议书上由代理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)。

2.2用人单位到生源地申请报到证:

①原用人单位解约函(离职证明)复印件;

②原报到证原件;

③经学院签字盖章的《陕西高校毕业生改派申请表》。

注:签约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,申请派回原籍的,需提交用人单位接收函,井在接收函上注明兰位不接收档案和户口。

2.3生源地到用人单位申请报到证:

①新用人单位接收函(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)复印件或协议书原件;

②原报到证原件;

③经学院签字盖章的《陕西高校毕业生改派申请表》。

注:签约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户口,申请派回原籍的,需提交用人单位接收函,并在接收函上注明单位不接收挡案和户口。

2.4放弃上研、上博(包括中途退学)申请报到证:

①由研究生招生部门出具退学证明或者情况说明(导师签字,录取学院和研究生院盖章);

②经学院签字盖章的《陕西高校毕业生改派申请表》;

③落实到用人单位的接收函(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)。

2.5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申请报到证:

①服务地团组织出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;

②个人书面申请,落实到用人单位的,并由学院签字盖章;

③落实到用人单位的须有接收材料。

2.6公派留学出国的申请报到证:

由留学基金委统一派遣,学校不负责派遣工作。

五、本规定不适用于定向生、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。

六、规定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。